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2022年,这些城市房价涨了!成都大幅领先北上广******
中新经纬1月16日电 (薛宇飞 实习生李俊浩)尽管早就准备好了首付款,在北京看了大半年房子的张先生仍没有下定决心上车。而最近,北京楼市成交升温的消息,让他有些心动。
“现在买,就怕买贵了,但不买,又怕出政策,房价再上涨。”张先生的话道出了时下不少购房族的心声。
2023年,你打算买房吗?
最新房价数据公布
1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22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2022年下半年以来,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上涨的城市数量不断减少,下跌的数量不断增多。到2022年12月,70城中新房销售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55个,比上月增加4个;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63个,比上月增加1个。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对中新经纬说:“房地产行业的降温持续了一整年,房价下行的城市数量不断增多,就是一个重要的数据指标。”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绝大部分城市新房价格都在下跌,且下跌城市数量在增加,意味着供需两端仍旧比较羸弱。
分城市类别看,二三线城市继续降温的同时,一线城市12月新房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二手住宅价格的环比降幅比上月扩大。张波称,一线城市的市场降温在持续,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持平,二手房全面下行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北京、上海新房价格环比上涨并不代表市场热度回调,更大层面是成交结构的变化,中高端成交占比提升是直接因素。
张波表示,部分二三线城市房价上行,也不代表市场已开始复苏。从二手房价环比涨幅看,宁波、成都、昆明、长沙出现小幅上扬,实际成交量并没有出现同步增长,显示出房价上涨动力依然不足,市场处于探底阶段。
像张先生这种处于观望态度的人,不在少数。2022年12月底,央行公布的《2022年第四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未来3个月,16.0%的居民打算购房,这一比例大幅低于三季度的17.1%,并创下2016年下半年以来的新低(2016年二季度的比例为15.1%)。同时,认为房价将继续上涨的居民比例仍在降低。
这些城市去年房价上涨 成都市场坚挺
环比数据,代表了2022年12月70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表现;同比数据,则可以看出过去一整年房价的涨跌情况。2022年12月,70城中,新房、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分别有53个、64个,同比上涨的有16个、6个,持平的有1个、0个。
具体看,2022年12月,新房价格同比2021年12月上涨的城市分别是成都(9.0%)、杭州(6.4%)、北京(5.8%)、上海(4.1%)、长沙(3.2%)、银川(2.3%)、西安(2.0%)、济南(1.9%)、宁波(1.8%)、南昌(1.8%)、乌鲁木齐(1.7%)、合肥(1.6%)、海口(1.0%)、青岛(0.6%)、广州(0.4%)、南京(0.3%),二手房价格同比2021年12月上涨的城市分别是成都(9.1%)、北京(3.9%)、上海(2.6%)、昆明(1.9%)、南充(1.4%)、无锡(0.4%)。
可以发现,2022年,成都、北京、上海是70城中新房、二手房价格均同比上涨的三个城市,而且,成都不仅是双料冠军,涨幅还大幅度领先北京、上海。从成交量看,2022年,大成都范围内新房成交套数约142982套,同比减少约25%;二手房成交套数约151376套,同比增加约200%,二手房成交套数创下有史以来最高纪录。由于二手房成交量的提升,2022年成都新房、二手房的合计成交量同比增加约21.36%,创下近5年的最高值。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称,成都2022年的市场可以用一个“牛”字形容,其房价指数总体趋稳向好。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成都的城市居住价值比较大,且房价相对低,潜在的购房需求多。政策上看,成都对于外来人口购房政策的放松,刺激了很多交易需求。他预测,成都2023年的房地产市场仍会成为全国市场中的佼佼者,值得关注和肯定。
就北京、上海的楼市而言,不止去年,进入2023年以来,有数家媒体报道称,两市一些楼盘成交、带看情况回暖,二手房议价空间减少。张先生也表示,最近他看到了这些报道,让他有些心动,同时,自从支持住房改善的政策发布后,也对北京是否会调整改善型住房购房措施开始关注。
对于北京市场1月份的变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新经纬分析,2023年1月份属于特殊情况,2022年12月大部分购房者不敢出门,叠加1月下半月准备过春节,所以1月上旬的成交量是集中了前后时间的成交,不能等同于市场火热。北京市场如果没有针对二手房首付比例、利率的政策变化,楼市很难出现真正地明显上升。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月上旬,北京二手房住宅网签5152套,与2022年1月份同期的5438套基本接近,但高于2022年12月的3399套。
多地支持住房改善 一二线热点城市复苏加快
近段时间以来,地方两会陆续召开。不少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及了稳楼市的措施,其中,支持住房改善的表态引发关注。
比如,北京市提出,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浙江省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河南省提出,要落实好提振市场信心90条措施,激活房地产市场,落实首套房贷款支持政策,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满足刚性住房需求和改善性需求。
张波认为,虽然房价下降的城市数量在2022年12月增多,但市场底部已逐步清晰,预计房价的稳定与上涨城市数量明显增长还需等到2023年二季度。“今年是改善需求入市的好年份,预计一二线热点城市的复苏节奏会相对更快。目前一二线热点城市的政策工具箱还有较多工具未被使用,尤其是针对改善需求在首付及利率方面有很大的调整空间。结合房贷利率的整体优化,未来市场整体复苏非常可期。”
李宇嘉预计,如果疫情能够保持稳定,房地产供给端、需求端的纾困政策或许在今年二季度产生效应,即热点城市交易量开始企稳并慢慢回升,并在下半年带动都市圈周围城市好转。不过,由于楼市依旧较弱,不太可能出现大幅度反弹,特别是房价反弹。“更长期的市场走势,既需要看政策力度,特别是一线城市政策的力度,也需要看居民就业、收入、预期的修复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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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琨